精准发力“两稳一保” 科技厅出台七条措施

发表日期:2022-11-28 浏览量:1817

6月13日,科技厅出台《科技助力“两稳一保”七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扩大创业投资规模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等7个方面精准发力“两稳一保”,加大科技创新政策支持力度。

据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举目的在于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住经济大盘决策部署,发挥科技创新在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中的重要作用。一方面为科技型企业纾困解难,稳住经济大盘;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科技孵化载体的作用,促进创新和就业。

上述负责人介绍,《措施》从企业的实际困难出发,精准发力“两稳一保”。例如,为鼓励孵化载体减免租金,提出将减免租金服务企业稳产情况作为年度评估的重要指标,评估为优良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后补助。

针对当前不少企业资金短缺的局面,《措施》多措并举,提出将科技型企业“天府科创贷”贷款额度调整为贷款融资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将获得“天府科创贷”的科技型企业贷款贴息最高比例提高到50%;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实际研发投入给予后补助支持,最高给予100万元;将省级创新券补助市(州)比例提高到最高80%,奖补科技服务机构比例提高到30%

为鼓励科技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措施》还提出,将高新区出台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对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科技型企业在科技项目立项中予以倾斜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扩大科研助理规模,薪酬可从项目经费中列支。

为扩大创业投资规模,提出对各类投资机构和获得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给予奖励或后补助支持。

“科技助力‘两稳一保’是一揽子政策的集成。”上述负责人说,《措施》可与此前出台的“科创十条”等政策合并使用。

具体措施如下:

一、对在川开展创业投资活动的各类投资机构,按照实际投资额不超过5%、最高300万元给予后补助激励;对获得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实际获得投资额不超过5%、最高200万元给予后补助支持。

二、对开展技术创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根据其科研项目的技术水平和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按照上年度实际研发投入不超过10%、最高100万元给予后补助支持。

三、政府投资开发的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须对其在孵企业减免用房租金,并安排30%左右的场地向高校毕业生等创业者免费提供。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减免科技型企业用房租金和服务企业稳产情况,作为年度评估的重要指标,评估为优良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后补助支持。

四、“天府科创贷”允许科技型企业贷款额度由年度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调整为贷款融资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对获得“天府科创贷”的科技型企业贷款贴息最高比例由30%提高到50%,单家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

五、省级创新券奖补科技服务机构比例由不超过其服务合同总金额的15%提高到30%,单家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省级创新券补助市(州)比例由不超过其兑付总额的60%提高到80%。

六、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联合中央在川高校院所开展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每个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在高新区启动建设一批中试熟化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并给予后补助支持。

七、对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科技型企业,在科技项目立项中予以优先支持。将高新区出台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举措及落实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鼓励承担国家和省级科研项目的企事业单位扩大科研助理规模、设立科研见习岗位,薪酬可从项目经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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