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1年眉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2-03-01 浏览量:2982

眉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1年眉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眉山天府新区管委会,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眉山高新区管委会、甘眉园区管委会: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是我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开发、条件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认定工作是助力眉山现代产业,加快眉山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地建设,奋力打造成都都市圈科创新高地的重要抓手。按照眉山市科技发展规划和《眉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暂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2021年眉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报条件

凡申请认定眉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科研院所,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对眉山市“3+3”产业具有带动作用,在某一技术领域具有较为雄厚的科研实力、工程技术研究和设计基础,并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在省内或市内同行业中有一定影响。

(二)具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并有2名以上高级职称人员组成的科研开发团队。

(三)基本具备了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经组建充实完善后,应具备承担综合性工程技术试验任务的能力。

(四)拥有较雄厚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在组建过程中有一定的自有资金。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上年销售收入的5%,新产品销售收入不低于销售总额的20%。

(五)与行业内企业联系紧密,具有较丰富的成果转化背景及经验。已初步形成自我良性循环的发展机制。拥有改革意识强、敢于创新、高效精干、科学化管理的领导班子,有强有力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

(六)优先认定以下方式组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与省部级以上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建立有长效的技术依托关系的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区域内联合组建的共性技术或关键技术领域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3.符合我市经济社会、科技发展规划,又能得到国家部委支持的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省部共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认定程序

(一)申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按照眉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条件,编写《眉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申请书》,申请书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式4份,报所在区、县科技局或直属的管理部门。

(二)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或园区管委会对企业所提交的《眉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申请书》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市科技局(一式3份),并报电子板。

(三)市科技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考核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审核确定眉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四)市科技局行文授予“眉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颁发牌匾,并对其申报的科技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三、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时间

2021年眉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材料请于2021年4月30日前报送我局高新技术科。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抓紧组织企业(联合科研院所)申报,并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和推荐工作。

四、其它

联系人:陈伟、杨辉 联系电话:028-38168883

电子信箱:769468488@qq.com

附件:《眉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申请书》

 

 

                                                                                眉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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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公义镇欣荣村三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