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等14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贯彻落实<家政兴农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2-03-01 浏览量:3208

四川省商务厅等14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贯彻落实<家政兴农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商服贸〔2022〕4号

各市(州)商务、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乡村振兴、教育、民政、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市场监管局、银保监分局、工会、团委、妇联: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4部门印发的《家政兴农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巩固家政扶贫成果,推进家政服务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行业提质增效扩容,商务厅等14部门研究形成了《四川省贯彻落实<家政兴农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四川省总工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四川省委员会

四川省妇女联合会

2022年2月11日

四川省贯彻落实《家政兴农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工作方案

四川省贯彻落实《家政兴农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4部门印发的《家政兴农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巩固家政扶贫成果,推进家政服务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行业提质增效扩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准确把握《家政兴农行动计划(2021-2025年)》文件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推动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自觉性、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贯彻落实部委行动计划和四川省工作方案,把握发展机遇,创新推动家政行业提质扩容,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促进城乡家政服务消费,助力乡村振兴。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省农村劳动力从事家政服务业的渠道更加丰富通畅,家政服务带动就业、保障民生作用进一步增强,行业品牌化、信息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提升,有效供给尤其是中高端供给明显增加,更好满足多元化、品质化消费需求。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供需对接,促进就业创业。完善公共服务机制,加强政策宣讲,积极动员、支持农村劳动力从事家政服务行业。完善政府-企业-协会三级合作机制,利用东西部协作机制、家政供需对接平台、家政劳务输出基地等载体,开展品牌培训,组织精准对接,提高就业转化率。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推进招引家政企业和服务人员返乡创业就业。

(二)加强技能培训,完善保障服务。利用高校、大型家政企业和专业培训机构等资源,加大对农村劳动力、在校生和社会人员的家政培训力度,多层次培育家政行业专业人才,提高从业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完善家政服务相关职业教育配套,提升人才培养规模和质量。鼓励开展家政相关职业技能比赛、展会等活动。积极协调解决家政从业人员后顾之忧。支持推荐优秀家政机构和从业人员参与评比表彰活动,树立行业典范。

(三)突出规范发展,加快创新升级。进一步规范家政企业用工,落实劳动保障政策。积极推进行业标准化建设和宣传贯彻工作。持续推进家政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信息应用。鼓励打造地方特色家政劳务品牌。加快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城市建设。推进家政行业与养老、托育、物业等行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互联网+家政”服务,打造平台型、数字化综合服务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支持。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对家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积极推动将家政兴农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工作重点,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完善帮扶机制,落实好国家家政兴农行动计划和省级工作方案有关措施。

(二)加强联动协作。各地要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工作计划、任务、举措等,明确部门职责,集成叠加部门政策资源,协调推进任务落地见效。要突出优势区(县)引领示范作用,用好协会等第三方机构、本地龙头企业、行业带头人等力量,创新开展工作。

(三)加强宣传总结。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家政兴农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发掘企业和从业人员先进事迹,选树先进典型,持续开展宣传报道,形成家政兴农积极良好的氛围。有关工作总结材料,请各地分别于每年6月底、12月底前报送商务厅(服贸处)。

附件:四川省家政兴农实施方案工作清单表(2021-2025年)

 

附件

 

 

 

四川省家政兴农实施方案工作清单表(2021-2025年)

序号

工作任务

进度要求

责任单位(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

一、加大动员帮扶力度

1

对符合条件的吸纳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就业的家政企业,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支持。

持续推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

引导和鼓励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进入家政就业领域,符合条件的人员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扶持政策。

持续推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

支持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所在家庭“两后生”就读技工院校,按规定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奖助学金政策。

持续推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4

引导银行机构向返乡家政从业人员中符合条件的脱贫农户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发放优惠利率、财政贴息的小额信用贷款,全力支持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

持续推进

四川银保监局、省乡村振兴局、财政厅、人行成都分行等部门

5

完善村级公共服务。推进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提升工作,通过农村公共就业服务网点推送家政岗位、招聘活动等相关信息。

持续推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加强供需双方对接

1

完善基础信息。加强与发展改革、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数据对接和交流共享,组织发动省、市、县、乡、村五级工作力量,对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劳动力中有意愿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培训意愿、就业意愿等情况进行摸排采集,夯实工作基础。

持续推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

强化就业帮扶支持。家政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对家政领域符合条件的面向脱贫人口开展有组织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持续推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

鼓励有基础的市(州)、区县政府部门、地方家政行业协会、大型家政企业积极与省外大型城市建立联系,运用东西部协作机制等,推动家政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

持续推进

商务厅

4

推进载体建设。将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数量多、成效好的家政劳务输出基地纳入就业帮扶基地范围,并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补。加强家政劳务输出基地康养类职业技能培训能力建设。

持续推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

5

提供公共服务。依托东西部劳务协作、川渝劳务协作和省内对口帮扶等机制,针对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劳动力中有意愿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开展专场招聘、线上招聘、小微招聘等活动,促进人岗精准对接。

持续推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6

指导四川省巾帼家政发展促进会建立线上供需对接数据服务平台,开展巾帼家政技能培训和家政从业人员数据采集录入工作。

持续推进

省妇联

7

探索建立巾帼家政区域联动协调发展机制,通过成渝巾帼家政行业协会和家政企业开展区域间劳务供需合作。

持续推进

省妇联

8

强化就业帮扶。积极推动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进行贴息,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引导作用。

持续推进

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行成都分行

9

对跨省在家政领域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可按规定通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适当安排一次性铁路、公路和水运(路)交通补助。

持续推进

省乡村振兴局、财政厅

三、促进家政服务下沉

1

鼓励大型家政企业和家政平台企业开展连锁经营,发展“互联网+家政”服务,推进服务向乡镇、县城下沉。

持续推进

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2

鼓励家政从业人员返乡入乡创业,对符合条件的家政领域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和人员,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持续推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人行成都分行按责任分工负责

3

促进就近就业。依托各地引入的大型家政企业和家政平台企业,服务下沉乡镇和县城,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优先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人口就业,实现就近就业。

持续推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提升家政服务技能

1

开展家政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家政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对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按规定给予补贴。

持续推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

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引导各地将家政服务员职业(工种)列入培训项目目录,支持有实力的家政企业开展补贴性培训,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畴。

持续推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

鼓励技工院校优化家政专业设置,扩大培养规模。

持续推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4

支持符合条件的高等职业院校家政服务相关专业申报省级“双高计划”,鼓励有条件的中职学校家政相关专业申报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三名工程”建设项目。“十四五”末,建成一批综合实力强、人才培养质量优、社会认可度高职业院校家政服务类专业(群)和实训基地,为家政兴农和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022年3月
完成立项

教育厅

5

支持职业院校增设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点,在护理、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中开设家政服务培养方向,加快培养高素质家政从业人员。鼓励职业院校与家政企业共建实训基地,不断提升家政服务业人才培养质量。

持续推进

教育厅

6

开展定制式人才培养,推进家政服务相关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双导师”教学模式,通过分类教学、轮岗作业、现场带教、业务培训、考核测评等方式推进校企协同育人。

持续推进

教育厅

7

实施“春蕾绽放”女大学生家政领域创业培养微计划项目,在职业院校开展家政创业就业宣讲活动,组建导师队伍,落地一批合作学校建立孵化基地,发掘一批拥有创业热情、有潜能的女大学生,纳入培养微计划。

持续推进

省妇联

五、优化从业环境

1

配合支持相关单位开展家政领域职业技能竞赛。

持续推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

鼓励符合条件的家政从业人员参加技能评价,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持续推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

支持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实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培育一批知名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职业教育集团。

持续推进

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商务厅、省妇联

4

指导各地将符合条件的家政从业等公共服务人员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持续推进

住房城乡建设厅

5

持续开展“童伴计划”项目,加强“童伴妈妈”管理和培训,积极开展主题活动,不断提升留守儿童关爱项目影响力和服务力。

2022年底

团省委

6

持续深化“童伴计划”项目,积极开展精准化、常态化、科学化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不断提升留守儿童自护能力,引导其父母返乡创业,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持续推进

团省委

7

支持各相关单位、行业协会持续开展家政领域职业技能竞赛,对符合条件的获奖家政从业人员授予“四川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探索选树优秀青年典型,加强表彰激励。

持续推进

团省委

8

线上线下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在巾帼家政数据服务平台上开设巾帼家政维权知识小讲堂,提升家政从业人员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党政主导的维权服务机制,做好发现报告和关爱服务;举办巾帼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大赛,加大“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先进集体”、“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巾帼文明岗”等在家政领域的评选比例。

持续推进

省妇联

9

积极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集中行动,促进员工制家政企业单独或联合建立工会组织,着力建设一批以覆盖家政服务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主的县级、市级行业工会联合会,畅通家政从业人员入会渠道,推动全省家政从业人员入会率稳步提升。

持续推进

省总工会

10

每年评选表扬10名“四川最美家政人”,发挥优秀家政服务人员的榜样示范作用。

持续推进

省总工会

11

支持开展四川省家政服务业职业技能比赛,选拔和培养家政行业的高技能人才。

持续推进

省总工会

六、促进规范发展

1

规范行业用工。规范员工制家政企业用工,制定和推广员工制家政企业劳动合同和服务协议示范文本。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政策,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合理承担家政领域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的责任。

持续推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

依法处理家政从业人员劳动争议。

持续推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

开展家政企业信用建设,建立省级家政领域信用问题企业台账,督促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家政企业履行法律义务、被行政处罚的家政企业开展信用修复,重点激励收到行政奖励的家政企业推送奖励信息并集中公示。引导更多家政企业和服务人员在商务部家政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持续推进

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4

组织开展家政服务质量监测。支持相关行业协会结合行业实际制定家政服务的团体标准,鼓励认证技术机构及家政服务经营主体参与家政服务相关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健全我省家政业质量评价实施规则,培育一批家政领域质量认证机构。引导第三方认证机构建立区域性特色认证项目,开展家政服务质量认证;加强家政服务认证审核人员的监督管理。鼓励互联网家政企业参与制订数字化家政服务标准。将家政企业质量认证结果纳入家政企业信用记录和公共信用评价范畴,依法依规予以公示。对各部门推送的涉及家政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抽查检查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依法依规实行联合惩戒。

持续推进

省市场监管局、商务厅

5

持续指导天府信用通平台建设,支持平台对政府部门、公共事业单位的信息采集覆盖面不断扩大,提高平台信息共享和融资对接质效,提升家政领域征信产品服务水平,依法依规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持续推进

人行成都分行、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七、发展新业态新模式

1

支持引导各地培育区域家政劳务品牌,开展品牌培训,推动品牌走出去。

持续推进

商务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

鼓励成都、绵阳“领跑者”重点推进城市培育品牌化员工制家政企业,推进家政进社区。

持续推进

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民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3

鼓励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举办家政行业相关展会活动,促进消费。

持续推进

商务厅

4

鼓励有意愿的家政企业开展养老等服务,参与普惠养老等专项行动。

持续推进

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商务厅

5

引导大型家政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引导大型电商平台开拓家政服务市场。

持续推进

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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