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 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

发表日期:2019-11-22 浏览量:2838

 

四川省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

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企业家精神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源泉。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实现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文件精神,现结合四川省情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一个愿景、两个跨越、三大发展战略、四项重点工程”战略谋划,着力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引导企业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创新创业、服务社会,调动广大企业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企业家作用,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遵纪守法、勇于担当。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创新权、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更好发挥企业家遵纪守法、追求卓越、诚信守约、履行责任的示范作用,推动企业家爱国敬业、依法经营、勇于担当社会责任,为建立良好的政治生态、净化社会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环境多做贡献。

——深化改革、激发活力。创新体制机制,营造”“新型政商关系,创新政企互动机制,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完善企业家正向激励机制,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增强企业家勇于创新活力、勇于创业动力。

——尊重人才、优化环境。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聚天下英才而用之,遵循市场规律和企业家成长规律,完善精准支持政策,推动政策落地落实,坚定企业家信心,稳定企业家预期,营造法、透明、公平的政策环境和舆论环境。

——引领示范、弘扬传承。树立和宣传企业家先进典型,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造就一批德才兼备优秀企业家队伍,加强年轻一代企业家培育,让优秀企业家精神代代传承。

二、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

(一)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

制定并实施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实施方案,建立省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废改立情况,及时清理废止和修改地方性法规中涉及企业和企业家产权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地方性法规的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将保护企业家产权放在重要位置。及时甄别社会反映强烈的涉企产权纠纷申诉案件,经甄别确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及时审查办理依法赔偿当事人损失。妥善解决民营企业产权历史遗留问题,依法审理企业改制纠纷案件,防止非法侵占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合法财产。慎用强制措施,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企业家个人财产和公司法人财产。妥善审理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效力案件,依法保障股东的企业经营情况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优先购买权等权利。建立破产案件、涉企金融类案件的专业审判庭或专业审判团队。在涉及刑事民事交叉案件中,杜绝以违法侦查为由拖延案件审理,侵害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现象。开展产权保护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剖析一批侵害产权的案例,总结宣传一批依法有效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利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加强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务失信记录和公务员诚信档案,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补偿救济机制,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企业和投资人予以公平补偿。

)依法保护企业家创新权益

研究制定关于商业模式、文化创意等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完善查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快速反应机制,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惩治侵犯企业家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犯罪,以及采用盗窃、利诱、胁迫等非法手段侵犯企业家商业秘密的犯罪,加大对产业化、链条式知识产权犯罪的惩治力度。积极运用公证等法治手段,为知识产权的创立、许可、转让、维权提供证据支撑。完善涉知识产权诉讼证据规则,探索建立证据披露和证据妨碍排除规则。强化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设立专门知识产权审判庭建立公检法与专利、工商等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加大对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的司法保护力度。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评估机制,实行以市场价值为参考的损害赔偿制度。探索建立非诉行政强制执行绿色通道。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巡回服务,鼓励支持企业申请国际国内专利和注册商标,支持企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健全完善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

)依法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

严厉打击破坏企业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规范司法行为,在查办案件中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对法定代表人涉嫌违法但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坚决防止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选择性执法、滥用强制措施等侵害企业家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将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干预企业家自主经营活动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述廉,查处并通报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活动的典型案例。充分尊重企业意愿,不得强制企业在经营活动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清理规范各级各类涉企监督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和摊派事项,建立并向社会公示监督检查、评比达标事项清单。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不得以评比、达标、表彰等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收费,全面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凡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一律不得执行。国家规定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法按有关标准的下限执行。清理规范各类行业协会商会,查处行业协会商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行为,依法保障企业自主加入和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的权利。

三、营造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强化企业家公平竞争权益保障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对新出台政策的公平竞争审查。围绕市场准入、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依法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开展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治理,加强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商业毁谤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积极推动垄断行业的增值服务、配套供应、设备采购、服务购买等向全社会放开。落实我省已出台的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系列政策文件。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不得对民营企业准入违规设置附件条件和歧视性条款。适时修订《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为企业公平参与招投标活动提供法治保障。

(五)健全企业家依法诚信经营约束激励机制

加快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的个人信用记录和诚信档案。全面推行企业信用承诺制度,将信用承诺纳入信用记录。逐步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企业家公共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互查机制。建立企业家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鼓励各地、各部门对信用记录优良的企业家,在子女入学创新创业要素保障、社会保障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服务将严重失信企业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健全完善黑名单”管理制度,严格履行事先告知程序,规范“黑名单”审核和公布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建立企业家诚信典型评选和推介制度,大力发掘宣传诚信守法、以信立业的企业家典型。通过各地各部门政府门户网站、信用中国(四川)网站和省内主流媒体及新媒体,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失信的企业负责人,形成强大舆论震慑作用。

(六)增强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

建立省市县三级监管事项清单,统一和规范监管事项、依据、主体、权限、内容、方法、程序和处罚措施。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省市县三级全面建立并不断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实现市场监管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随机抽查全覆盖。细化和规范行政执法条件,减少自由裁量权,推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化管理,探索编制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化目录。以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领域为重点推行综合执法。按照专业执法与综合执法相结合,执法管理和自律管理相结合,底线原则和鼓励开放相结合的原则,探索针对 “互联网+”、分享经济等新经济、新业态的审慎监管方式。利用大数据建立“互联网+市场监管”的信息化监管模式,提升监管现代化水平。

四、营造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

(七)深化“放管服”改革

全面清理涉企审批事项及各类证明,清理结果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建立健全行政许可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再清理规范一批涉企行政许可事项。推行投资项目“审批不见面”改革,推广应用“一口受理、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快递送达”办理模式,打造全省统一的投资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扩大“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并联评价”“联合验收”应用范围。出台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规模管理,适时制定《政府投资条例》。积极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多证合一、证照联办工作模式,加快推进中国(四川)自由贸易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深化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优化涉企服务项目办事流程,实行承诺办结制度,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完善首问负责、首办负责和单一窗口、综合受理服务机制,探索建立服务企业家工作台账,明确专人一管到底。

(八)完善涉企政策制订和涉企信息公开机制

建立面向企业家的党委、政府决策咨询制度,政府重大经济决策应主动向企业家问计求策。涉企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制定,应听取企业家意见和建议。充分吸收企业家队伍、行业协会(商会)等第三方参与涉企政策和重大改革事项的绩效评估。严格设置并落实涉企政策调整程序,合理设置过渡期。利用实体政务大厅、网上政务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线上线下载体,建立涉企政策信息集中公开和推送制度。支持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政策培训,建立健全各级政府部门企业的政策宣讲机制提升企业家对涉企政策信息知晓度

着力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家制度,建立省领导联系行业协会商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各级部门与企业家沟通交流机制,实现帮扶企业制度化、常态化。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和审批行为,严肃查处党政机关在服务企业和涉企执法过程中的吃拿卡要“庸懒散浮拖”行为增强企业家的维权意识,畅通维权渠道,推动建立全省统一的企业维权服务平台,做好与全国统一的企业维权服务平台的对接。推广建立民营企业问题会商机制,集中解决企业生产经营的困难和问题。

强化对企业家的正向激励导向

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报道一批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创新创业、服务社会的优秀企业家典型。加强网络舆情监测,支持开展企业和企业家网络维权服务,大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建立国有企业负责人重大投资经营容错机制,对主观上出于公心、担当尽责,客观上未达到预期效果、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只要不属于有禁不止、不当谋利、主观故意、独断专行等情形者,可按程序予以容错免责。落实董事会对经理层成员的业绩考核权,加强对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资本出资人委派的负责人的考核管理。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差异化薪酬制度改革,鼓励对市场化选聘的经理层成员实施中长期激励,对组织任命的企业负责人,合理确定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薪酬动态调整机制。设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特殊贡献奖。提高企业家的政治待遇,增加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企业家比例,适当提高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和五四青年奖章、三八红旗手中的优秀企业家比例,鼓励支持优秀企业家在群团组织兼职,省市有关重要会议安排优秀企业家列席。

五、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十一)引导企业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履行责任、服务社会

加强对企业家特别是年轻企业家的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增强国家使命感和民族自豪感,把个人理想融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治蜀兴川的伟大实践。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持续深入推进“法律进企业”。开展“诚信守法企业”示范创建、“诚信守法企业家”评选活动,引导企业家自觉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做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工作。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工商联引导作用,制定社会责任公约发布倡议书,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家积极参与光彩事业、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应急救灾、社会捐赠等公益事业,建立相应的保护机制,防止乱摊派、乱索取行为。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源向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倾斜,政策资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给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状况作为依法办理相关业务的重要依据。对履行社会责任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家,要积极推荐参加劳模等社会荣誉选。对违反《公司法》《劳动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经营者要依法加大惩处力度。

(十二)引导企业家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

鼓励企业家持续推进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对实施重大创新项目、开展创新平台建设,并取得较大成效的企业家,按当年综合贡献给予奖励。发挥省高端人才引进专项资金激励作用,支持国内外院士、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高端科技人才,在创办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激励国有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提高创新绩效考核权重允许按规定以协议方式转让技术类无形资产,采用许可使用方式转化科技成果。鼓励企业家参与我省科技创新政策、规划、计划制定和立项评估工作。引导川内高校、科研院所及各类科研平台(基地)将专利信息资源、生物资源、科技数据文献、科研设施向创新创业者开放,实施科技创新券补助政策大力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鼓励发展私募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到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到新三板和天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大力推进商业银行科技支行建设,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创贷等金融创新,争取开展投贷联动试点。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科技创新研发风险责任保险、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信用保险等创新险种。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完善担保和风险分担机制。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支持企业家参与国际标准及国外先进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深入开展质量对标提升行动,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打造拥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经验的标杆企业。弘扬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支持企业开展职工操作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奖励优秀工匠和设立首席工匠,选树“四川工匠”。编印《四川品牌质量故事》,组织四川名牌企业参加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市场拓展活动,围绕一带一路战略,开展互联网+四川品牌行动,提高四川品牌的影响力、美誉度和认知度。提高老字号企业品牌建设意识,培育老字号产业集群区域品牌。

(十三)引导企业家积极投身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

积极主动向企业家宣讲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和我省“三大发展战略”。编制一带一路重点国家国别贸易投资指南,发布重点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投资环境、产业政策、税收政策、招商项目及文化宗教等信息。建立走出去重点项目库,推动更多优质项目进入国家一带一路项目清单。分行业制定国际产能合作工作计划,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参与国际产能合作。引导企业强化境外投资前期风险分析和论证,加强境外企业经营投资监测,完善境外投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强化要素保障、国际法律、会计税务咨询等服务。引导和支持企业家积极投身全面创新改革、天府新区建设、天府国际机场和国际空港新城建设、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四项重点工程”,鼓励企业家积极参与全球资源整合配置,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

六、加强党对企业家队伍建设的领导

(十四)加强党对企业家队伍的领导

引导企业家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加强对党员企业家的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发挥党员企业家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党员企业家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带头推动党建和企业文化深度融合,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经营管理各项工作中。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领导作用,推动企业负责人更好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引导民营企业家拥护党的领导,支持企业党建工作。建立健全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机制,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民营企业家评先选优”和政治安排,征求企业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地方工会组织的意见。重视培养发展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家入党充分依托两新组织党建信息化管理平台,努力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

十五)加强企业家教育培训

贯彻落实《四川省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四川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创新型企业家培养计划为总揽,深入实施科技儒商小微企业人才成长计划,将培养企业家队伍和实施重大战略同步谋划,同步推进,聚焦新动能培育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在实践中培养一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的优秀企业家。创新企业家培养方式,定期组织企业家到国内外发地区及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进行考察学习,选送一批企业家到世界500强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对标学习现代企业发展理念和创新模式。结合五个一批工程,选送一批企业家到政府职能部门、重点园区和大型企业开展顶岗锻炼和交流挂职。依托国际国内顶尖名校,开展国际化领军型国有企业家培训、经营管理人才递进培训,实施国有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专业能力提升项目。依托党校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商会加大对企业家培训力度,办好天府商学院,着重围绕新发展理念、现代科技、现代金融、现代管理等方面开展精准化培训搭建各类企业家互相学习交流平台,促进优势互补、共同提高。建立健全创业辅导制度,发展创客学院,发挥企业家组织积极作用,推动一批创新创业者成长为年轻一代企业家。

(十六)大力弘扬新时代川商精神

深入实施川商精英新一代川商培育计划,教育和引导川商秉承传统,不忘初心,在义利双行中弘扬川商精神。锻造勤劳智慧、坚韧执着、开拓创新、敢为人先的创业品质,弘扬明礼诚信、尚义守法、开放包容、和衷共济的团队精神,展现拥党爱国、造福人民、富而思源、回馈乡土的家国情怀。引导和支持川商把回乡创业作为新的发展主战场,主动投身四川两个跨越生动实践,带头把更多更好的项目建在四川,带动更多更先进的科学技术投向四川,带领更多更优秀的人才扎根四川,鼓励和支持川商担当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家乡扶贫帮困、捐资助学、民生改善和公益建设。全面落实鼓励川商返乡兴业回家发展的指导意见,完善推动川商回川投资兴业的工作机制,为川商返乡兴业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公开透明法治环境、宽松优惠政策环境、高效廉洁政务环境。支持各地川商协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整合资源、促进合作,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实现互利共赢,不断提升川商品牌竞争力和影响力。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重要性,抓紧制定和细化政策措施,统一思想,形成合力,狠抓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落实情况督察和考核评估,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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