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创业四川行动实施方案 (2016—2020年)》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9-11-22 浏览量:1745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创业四川行动实施方案

2016—2020年)》的通知 
 

川办函〔2016181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创业四川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1118
 


创业四川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通知》(中发〔20164号)《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的意见》(国办发〔201532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决定》(川委发〔201521号)等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一号工程,大力实施创业四川行动,汇聚一批创新创业力量,建设一批双创支撑平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双创模式和典型经验,进一步推动形成双创蓬勃发展新局面,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发展新动能,促进实体经济增长,有效支撑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对创新创业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构建市场化的创新创业平台,促进创新创业与市场需求和社会资本有效对接。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强协调联动和政策支持。

  ——坚持服务实体,促进发展。推动龙头骨干企业在研发、生产、营销等方面改革创新,培育更多富有活力的中小微企业,发展新兴产业和新业态,服务和支撑实体经济发展,推动四川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产业结构向中高端迈进。

  ——坚持创新推动,促进就业。推进以创新为核心的创业就业,大力孵化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推动科技型创新创业。大力发展各类众创空间,壮大创新创业群体,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增长。

  ——坚持机制创新,优化服务。降低创新创业门槛,构建市场化、专业化、资本化、全链条增值服务体系,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和政策链有机结合,提高创新创业效率。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省初步构建开放、高效、富有活力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推动形成创新资源丰富、创新要素聚集、孵化主体多元、创业服务专业、创业活动活跃、各类创业主体协同发展的大众创新创业新格局,把四川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业中心和创新创业者向往的创业高地。

  ——创业服务载体蓬勃发展。建立阶梯型孵化体系,形成覆盖全省各市(州)、县(市、区)的科技企业孵化培育体系,全省各类孵化载体达到700家,面积达到2000万平方米以上。

  ——创业人才队伍迅速壮大。形成以青年大学生、高校院所科技人员、企业科技工作者、海归创业者、草根能人等为主体的创业人才群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数量大幅增长,科技创业者突破40万人。

  ——创业资本高度聚集。构建创业投资+债券融资+上市融资多层次创业投融资服务体系,培育一批天使投资人和创业投资机构,各类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达400支以上,管理基金规模突破1500亿元。

  ——创业企业快速发展。龙头骨干企业积极带动中小微企业、创业人才创新创业,形成大企业与中小微企业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累计新增科技型中小微企业10万家,沪深股市挂牌企业数量达150家,新三板挂牌企业达600家。


      ——创新创业产出成效显著。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7.5件;年技术合同交易额(输出)达到400亿元;累计新增市场主体260万户,创业带动就业效果明显;高新技术企业达4000家,高新技术年产值突破2万亿元;全社会创新创业氛围浓厚,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双创模式和典型经验。

  三、主要任务

  紧紧抓住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重大历史机遇,以创业四川行动为总揽,紧密对接实体经济发展,实施创新创业七大行动

  (一)实施创业主体孵化行动,大力建设创业载体。

  1.推进建设孵化器和大孵化器。通过政府搭建、民营兴建、企业自建、闲置改建等模式,促进全省普遍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推动有条件的市(州)集中力量打造孵化器大平台。各县(市、区)要结合自身优势和特色,积极打造满足创新创业需求的孵化楼宇、社区、小镇等。

  2.构建阶梯型孵化体系。加快建设环电子科技大学、环西南交通大学、磨子桥街区等创新创业群落,建立一批大学生创业苗圃。围绕产业发展,在全省各类园区、产业聚集区建设一批新兴产业加速器。依托高新区等重点产业园区,加快建设一批创新创业园,在全省形成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阶梯型孵化体系。

  3.加快发展众创空间。推进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支撑平台快速发展。针对产业需求和行业共性技术难点,加快重点产业领域众创空间建设。鼓励龙头骨干企业联合中小微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创客打造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众创空间。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充分利用大学科技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载体,建设以科技人员为核心、成果转移转化为主要内容的众创空间。到2020年,全省新增200家众创空间。

  对于能够聚集创客,提供技术创新服务、融资服务、创业教育等创新创业活动的众创空间,经科技部门备案,在安排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时,按照众创空间实际使用面积以每年50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连续3年补贴,年度补贴额不超过20万元。对纳入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和服务体系的众创空间(即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省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经费补贴,专项用于创业孵化运行。


       4.提升孵化器孵化培育能力。支持建设一批孵化+创投”“孵化器+商业空间”“互联网+”等新型孵化器。构建联络员+辅导员+创业导师孵化辅导体系,推动孵化教育培训专业化、精细化、系统化。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科技孵化基金,探索发展一批混合所有制孵化器。

  5.构建一批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快众创四川平台、科技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加强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国家和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大力推广示范科创通服务模式。

  6.加强国际合作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加快构建国际合作创新平台,推进建设中韩创新创业园、高分子材料国际联合研究中心、中国新西兰猕猴桃联合实验室等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平台,高水平打造一批国家、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7.扎实推进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实施小微企业创新创业三年计划,打造互联网+小企业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推进实施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提速工程、信息化提效工程和监测提质工程,助力一批初创期小微企业加快发展、成长期小微企业培育升规。

  (二)实施创业人才激励行动,汇聚各方创业力量。

  8.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探索扩大高校、科研院所用人自主权,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促进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更好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

  9.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川创新创业。加大对高层次人才支持力度,深入实施千人计划天府高端引智计划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四川计划等人才工程,定期开展赴外招才引智、海科会等活动。规划建设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川创新创业。

  10.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施四川青年创业促进计划”“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等,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扶持。创新大学生创业教育,开展创业型大学建设试点,探索学业+创业双导师培养模式。鼓励各类协会团体和企业联合高校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

  11.帮助草根能人创新创业。引导在外川商、务工人员返乡投资创业。推进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鼓励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协办科技型农业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大力开展群众性创新创业活动,有效实施四川青年创业促进计划,为草根能人创新创业搭建科技研发、经费和融资等服务平台。


  (三)实施创新活力释放行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12.加快推进院所高校分类改革。稳妥推进42家科研院所和30所高校开展创新改革试点,探索高校院所去行政化、发展混合所有制、促进中央在川单位成果就地转化等新政策和新机制。加快推进公立医院建立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探索医疗卫生领域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模式。支持成德绵区域高校建设大学科技园,支持高校与各地联合建立产业园区、产业技术研究院。

  13.加快推进省级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推进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改革创新,构建总体布局合理、功能定位清晰的科技计划体系,推行有利于科研人员创新的经费使用、审计方式。推进科技项目分类评价,积极探索专业机构参与管理科研项目方式,提高科研项目立项、评审、验收科学化水平。

  14.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力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等改革,开展企业名称登记改革和经营范围登记改革试点。建立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开展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试点工作。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积极推动省、市(州)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

  15.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重点产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推进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完善知识产权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快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网络平台建设,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援助力度,营造创新创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6.减轻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税负。切实落实就业创业税费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优惠政策,支持风险投资、天使投资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进纳税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纳税服务效率。推进银税互动战略合作,打造多样化信贷品牌,促进纳税服务与金融服务有效对接。

  (四)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推动成果转移转化。

  17.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开展区域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企业建设。实施新一代信息技术、轨道交通装备、生物医药等15个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提升科技成果供给质量和转化效益。

       18.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建立科技成果信息汇交系统,为科技成果信息登记、查询、筛选等提供公益服务。建设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开展知识产权挂牌交易。建立技术交易网络系统,打造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技术交易平台。

  19.建设一批技术转移机构。加快建设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建立区域性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机构,支持高校、院所联合行业龙头企业建立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为创新创业提供技术转移服务。

  20.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健全技术产权交易、知识产权交易等技术市场体系,降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成本。建设四川省高端人才服务平台,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服务。

  21.促进军民技术双向转化。引导民用领域知识产权在国防和军队建设领域运用,推动军用技术向民用领域转化应用,引导军民两用人才在川创新创业。按规定分类推进国防科技实验室、专用设备、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促进军民创新创业资源融合共享。

  (五)实施创新创业金融支撑行动,大力发展科技金融。

  22.用好政府引导基金。充分发挥四川省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探索设立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引导基金,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探索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探索设立千人计划创投基金,支持高层次人才创业。

  23.构建创新创业金融服务体系。加强创业投资,支持设立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基金和内部创业基金。强化债权融资,支持建立创业企业债权融资风险资金池,鼓励创业企业或项目在银行间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实施创业板行动计划,推动创业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搭建银科对接平台,推进银行业机构科技支行建设。支持私募基金、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参与创新创业金融服务。

  24.开展科技金融试点示范。推进成都高新区、绵阳国家科技和金融试点建设,选择一批市(州)开展省级科技和金融试点。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和票据融资等,开展科技小额贷款试点。大力推广盈创动力科技金融服务模式。启动实施创新券财政补助政策。

       25.加强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常态化对接。常态化召开银政企院校对接活动,积极搭建科技投融资平台和对外开放合作平台,办好中国(西部)高新技术产业与金融资本对接推进会,促成一批科技项目和企业获得投融资支持。

  (六)实施创新创业示范行动,支持开展先行先试。

  26.构建成德绵创新创业聚集区。支持成都市实施创业天府行动计划,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创新创业中心。支持德阳市推进创新创业型城市建设,建设成为全域覆盖、功能完善、特色突出的众创核心区。推进科技城军民融合创新驱动先行先试政策落地实施,将绵阳科技城打造成为全国军民融合特色区和全省双创先行区。探索创建成德绵地区创新驱动人才示范区。

  27.建设一批创新创业特色示范城市。积极推进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中国科协创新驱动示范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和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城市等各类国家级示范城市建设。支持各市(州)创建创新型城市。

  28.打造一批双创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示范引导作用,探索形成四川特色的创新创业扶持政策体系和经验。鼓励天府新区、高新区、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和其他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创新创业试点,打造一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

  (七)实施创业品牌塑造行动,营造创新创业氛围。

  29.持续举办双创活动周四川活动。集中展示、交流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推进双创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30.打造系列活动品牌。举办各类国际性、全国性创新创业赛事,开展创新创业者、企业家、投资人和专家学者共同参与的创新创业沙龙、大讲堂、训练营等活动。办好菁蓉汇”“德阳创客等品牌活动,鼓励各地、各部门根据实际开展特色创新创业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创业四川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和协调,完善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实施。

  (二)合力稳步推进。各市(州)、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大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力度。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党政部门、群团组织的工作协调,加大对双创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市(州)、各部门要把督查工作作为推动双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的重要措施,坚持分级负责、分工负责、责权统一原则,构建自上而下逐级抓落实的督促检查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四)营造创新创业环境。积极倡导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大力培育创业精神和创客文化。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宣传一批创新创业先进事迹,树立一批创新创业典型人物,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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